参展特别约定
以下约定适用于中国国际铸造博览会、中国国际压铸工业展览会、国际有色及特种铸造展览会、中国(沈阳)国际铸造及热加工展览会等由中国铸造协会主办的所有展会。下文中所提的会场是指在中国或境外其他地方的活动场所。
1.参展商资格认定
参展商须为展品清单范围内的铸造或压铸品牌商、生产商、代理商或经销商、铸造或压铸的生产商和代理商,行业协会,媒体以及推广机构。参展商必须拥有其展品的商标注册权或取得商标所有人的授权。参展商资格由展会组委会以书面形式确定。
2.参展登记及展位预定
参展商填交参展申请即表示其接受本约定的约束,本约定将作为参展协议的附件。只有交了参展申请的申请人才能享受参展商的所有权利。组委会收到申请人的展位预订后,对审核通过的,应向其发送参展协议。参展协议签署并生效后,申请人方具有参展商资质。参展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展览会的举办时间、地点;参展商的展位尺寸及面积;参展费用及参展合同条款等信息。组委会保留拒绝展位预订的权力。
3.其他与展位相关的规定
参展商签订参展协议后将收到“参展商手册”,该手册将包括相关 条款及参展细节,如:特殊装修管理、广告宣传、会议餐饮等现场服务等。参展商需按照参展商手册的要求进行特殊装修和展位布置。展位的设计必须遵守参展商手册内相关规定。参展商在展位内自行设置的扩音广播设备音量不得超过80分贝,所有音箱须面向其展位内部。对于违反该规则的展商,组委会有权给予书面警告,对于经书面警告无效的参展商,组委会有权联合展馆对其展位停止供电,参展商将承担所有因停止供电引发的损失和责任。参展商必须遵守组委会所制定的相关规定。未经源亚公司书面同意,参展商不得允许其他公司在其展位内以参展商名义进行展览活动。在开展期间,参展商必须保证其展位工作人员齐备,在开展期间,其展位要对观众开放。
4.参展展品
参展商只能展示或演示其参展申请表或参展协议中所列的展品或服务项目,且其各项活动必须和展览会的宗旨一致。
5.展位安排
组委会将充分考虑参展商意愿,并根据展品类别来安排各家参展商展位。
6.展位租金等费用
所有展位租金报价包含6个点的增值税,为了计算方便,所有光地展位的面积四舍五入到整数位,且最小预订面积为36㎡。
7.双方义务
参展商自己承担其参展的风险,参展商在展览期造成的第三者责任由参展商承担。组委会负责每天闭馆后至次日开馆前的展品安全,在每天开馆后至当日闭馆前的展品安全由参展商负责,组委会不承担此间任何展品损坏或丢失的责任。
8.违约及责任
如参展商不遵守本约定或其他补充协议,则视其为违约。组委会有权要求参展商承担因违约对组委会造成的损失。参展商须遵守其他执法部门的要求和国家的安全法规,如参展商不遵守上述相关规定, 组委会有权要求参展商在1小时内停止展览并撤出展馆。
9.展会事项变更
组委会保留以下权力:由于重大事件的发生,组委会有权改变展会的时间和日程安排、参展商的展位位置、大小或设计。
10.纠纷
本约定引起的或与本规则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北京中铸世纪展览有限公司